关于做好2024年度克拉玛依市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阅读数: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度克拉玛依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初次确定、授予、评审人员
1.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规定,在我市从事工程、新闻、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实验技术、档案、体育教练员、农业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初定、授予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晋升工程系列石油、化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工程系列石油、化工、建材、林业、公路、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有色金属、地质矿产、测绘、钢铁、质量技术监督、建筑、运输、煤炭、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电力、土地、国土规划等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新闻、档案、图书资料、农业、实验技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健康系列另行通知。
3.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人员
连续三年参加“访惠聚”驻村等基层服务工作,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县以下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人员
县以下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系列(专业)(以下简称“双定向”)职称评审。根据自治区《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精神,符合克拉玛依市农业专业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健康系列另行通知。
(四)申报人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离退休人员、国家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
1.本次职称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8月15日。
2.全市各系列(专业)评审从2024年9月陆续开始,答辩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1.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klmy.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开展,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和职称电子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的下载(无需上报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领取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无需上交纸质材料),报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至主管单位或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退回材料,申报人根据提示于3日内修改完善后上报评审机构,申报阶段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被退回超过3次的,将无法再提交申请。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的审核意见并上传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证明。
4.本年度职称评审采取盲评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个人材料时需使用系统中的遮盖工具,将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遮盖操作。
5.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组织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职称,由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外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派驻我市工作的,提供单位所在地(州、市)职称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我市各职称评审机构即可受理。
6.评审条件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klmy.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点击首页“评审条件”栏目进行查阅。
四、缴费标准
1.申报初定、授予、“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收取费用。
2.2024年度职称评审费统一在线上进行缴费,参评人的申报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收费标准:初级职称1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高级职称500元/人。
五、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出具同意推荐函。
3.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无需另发职称证书。
4.凡在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并满足相关条件,可在我市参加自治区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的职称评审。
5.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6.在县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属于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的可提前一年,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仍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职称政策向基层倾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6号)执行。
7.由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机关工作年限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副高级、中级职称,仍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调转到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专字〔1999〕38号)执行。
8.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符,需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只需要满足现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前后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无需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执行。
10.除有相关规定特别要求的,本次申报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论文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用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代替,侧重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业绩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对获得自治区(省)级科技进步奖(额定限额内人员),经评审专家组评议可直接取得相应专业职称。
11.以兼职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市服务1年以上的,可在我市参评职称。
六、工作要求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相应系列(专业)授予、“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一级职称申报工作和市本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初次确定职称工作;负责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和市本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2.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初次确定工作;负责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和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90-6224730
七、各职称评审机构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办公地址:油建南路170号A座712办公室
联系人:王勇飞 联系电话:0990-6224512
2.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长征路23号(拓湖加气站对面原老九小院子)二楼207室
联系人:詹粉玲 联系电话:0990-6236312
3.白碱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通荷路20号矛盾调解中心楼211室
联系人:杨迪 联系电话:0990-6918552
4.独山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准南路52号财政局联合办公楼312室
联系人:李明盛 联系电话:0992-3681729
5.乌尔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同兴路12号第二联合办公楼218室
联系人:孙智鹏 联系电话:0990-6963525
6.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0991-3193501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度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流程及政策解答.doc
附件2:2024年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xlsx
附件6:《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7:克拉玛依市农业专业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docx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