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克拉玛依市职称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0 阅读数: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职称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人员范围。克拉玛依市企事业单位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系列及层级。采集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于2000年—2019年取得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评审信息(以考代评取得的职称信息和已取得电子证书的职称信息不需要补录)。
二、采集时间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三、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性别、民族、是否援疆、学历学位、现职称、职业资格取得方式、获得的人才称号等信息。
四、采集渠道
依托“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采取在线办理的方式。
五、采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管理平台”注册个人账号,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向目前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交补录申请。
(二)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补录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非公经济组织和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录申请提交至单位所在辖区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企、中央驻市企业、市属事业单位的补录申请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各区人社局对补录申请进行复审,确认内容真实、无误后提交数据,录入职称证书历史数据信息库。
(四)评审机构通过“管理平台”上传已印发的历年任职资格评审文件,系统自动将职称证书历史数据信息与任职资格评审文件内容进行比对,比对成功可签发职称电子证书,申请人可登录“管理平台”自行查询、下载。比对失败的,用人单位重新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职称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是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辖区相关单位开展职称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二)明确责任。此次职称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按照“谁上报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提交的补录申请均由目前所在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并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提交审核。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展职称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时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工作。
(三)真实准确。职称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确保补录数据准确真实,在补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照《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人社部部令40号)撤销职称。
七、联系方式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谷亚林 电话:0990-6224512
(二)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詹粉玲 电话:0990-6236312
(三)白碱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 迪 电话:0990-6918552
(四)独山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 亮 电话:0992-3681729
(五)乌尔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智鹏 电话:0990-6961114
系统服务电话:0991-3193615、0991-3193501
附件1 :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补录操作指南(文字版).pdf
附件2: 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补录操作视频(动画版).mp4
2024年3月19日